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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视域下理论自信融入法学教育的现实路径
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学生理论自信,理念是前提,课堂是基础,方法是关键。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一、问题的提出:理论自信何以重要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提出的“四个自信”的重要内容。理论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在“四个自信”中处于指导性地位,也是提升新时代我国国际话语权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的各个分支领域缺乏足够的理论自信,导致在面对西方理论冲击之下难以从中国实际、基于中国立场出发全面思考问题。晚近以来,中华民族经历多次侵略战争,给人民带来肉体上的沉重灾难的同时,更是极大打击了中华民族自信心。另一方面,随着西方文化思想的不断侵入,导致我国传统文化制度和思想体系受到很大冲击,中国逐渐开始了“西化”的道路。于法律体系而言,蕴含着数千年中华法律思想与实践经验的中华法系,也随着清朝的灭亡而解体。中华法系曾在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蕴含了独特的法律精神和制度品格,承载了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尤其以《唐律疏议》为其典型代表。中华法系瓦解后,我们从学习日本转向学习苏联,在此基础上架构新中国的法律制度和理论体系,却逐渐忽略对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就学界而言,“近几十年,我国学界主要以引进嫁接吸收西方学术为主流及主要任务,其间虽不断有社科研究应加强本土化之倡议,但难成气候并形成规模化批量成熟成果”。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牢固树立中国法治理论自信,引领中华民族法律思想文化“走出去”,主动把握国际话语权,是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地位,维护我国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方面。
二、新时期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组织保障。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决定着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对此,中央多次从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课程建设等层面作出重要指示。
(一)进一步明确了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各项基本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多次下发文件,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系列新要求。xx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主线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任务,以及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任务。xx年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将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不断增强学生的“四个自信”作为重点抓手,着力推动高校课程思政建设。2019年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了本科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了理论自信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关键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高校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坚定学生理论自信的重要意义。他在xx年5月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就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方面指出“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因此,对于我国优秀的传统法治文明成果,应当加以承袭发扬,对于外国的文明成果,也不能采取“拿来主义”,而须加以甄别,选择性地吸收借鉴。xx年5月教育部的《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高校在课堂教育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此明确了课堂建设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自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推进了法学课程建设与法治理论发展的同向同行。有论者就此指出,“法学课程体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相衔接,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最新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进一步明确了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发展方向
课程建设是本科教育教学建设的基础。xx年的《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对法学专业课程建设提出了“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目标。随后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以及在高校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地位,为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xx年的《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类各专业各课程,增强学生“四个认同”。随后教育部发布《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xx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明确了“1 10 x”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分类设置模式,凸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的统领性地位。
三、课程思政的三维面向
“课程思政”这一概念,最早可以回溯到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其中就课堂教学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主导作用的发挥方面,提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并就课程建设中融入思政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xx年至xx年,xx地区率先启动了德育课程改革、探索大中小学德育课程的一体化建设,并在前期探索的基础上,于xx年率先启动“课程思政”试点工作。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提出了“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的任务要求。随后,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下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向全国高校统筹推广课程思政工作。xx年,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高校课程思政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xx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致力于通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选树,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形成科学完善的课程思政育人体系。通过上述近二十年的探索,课程思政的顶层设计已基本成熟,课程思政的三个维度也已基本定型。
(一)课程思政的理念维度
课程思政是一种基本的教学理念,这一点已达成共识。详言之,“它要求各类课程以‘立德树人’为价值旨归,通过挖掘、提炼课程内蕴的家国情怀、社会责任、伦理规范、科学和人文精神等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课程思政就实质上来说,就是以课程为抓手,实现精神育人效果,“课程”是手段,“思政”是效果,通过课程建设而实现思政育人的效果,提升学生精神素养与爱国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就法治人才培养来说,更是要牢牢抓住这一核心,兼顾法律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后备力量。
理念层面的课程思政,首先要求教师树立课程思政意识。育人者应当先受教育,教师对于课程思政形成内心认同,是课程思政工作开展的根本前提。只有教师从内心接受课程思政理念,并予以高度认可,才能够积极主动去挖掘所负责课程中的思政育人元素,探究科学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提升课程的思政育人效果。其次,还要求学生对课程思政形成正确认识。有论者对xx市四所高校课程思政的实证调研发现,高校课程思政普遍存在着学生对课程思政的认同度不高,积极性较低的问题,这与任课教师的课程思政能力不足、教学方法不合理有直接关系。学生对思政元素的吸收与内化效果,是检验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核心标准,而如何提升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课程真正实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耳、入脑、入心,是当下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课程思政的价值维度
课程思政,体现了人才培养的价值追求。诚如论者所言,“就高等教育而言,‘课程思政’彰显出大学课程的核心也应在于对价值层面的意义找寻,形塑正确的价值观才是大学课程的本质意义”。晚近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通过各种渠道着力向外输出自己的思想文化价值观,尤其体现在对政治价值观的大力兜售,而此类价值观正是以西方的政治利益为出发点的。不仅如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一些腐朽的价值观得以以更为隐蔽、更加迅速的方式向青年群体传播扩散,对青年身心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高校是人才培养的基地,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是塑造学生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路径。
就内容层面看,课程思政包含了对学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几个方面,这正是从各个维度塑造学生的价值观的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致力于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致力于学生的传统美德培育,“是高等教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崇高理想,体现国家教育意志、教育理念和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法治教育,致力于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理念以及法治素养的培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劳动教育,致力于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提升,致力于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心理健康教育则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着大学生心理素质提升、身心健康发展而展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则是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引领学生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重要依托。
(三)课程思政的方法维度
课程思政,还是一种教育教学方法。方法层面的课程思政,围绕课程建设过程中的思政元素挖掘、教学环节设计、与思政课的统筹协调等方面展开探索和创新。找准思政角度,深入挖掘思政元素,是课程思政的前提和基础。从宏观层面来说,课程思政的大目标在于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而就微观层面来看,不同课程也有其不同的目标设定、理论体系、知识结构以及思维方法,因此,课程思政的切入点应当兼顾课程之间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在把握课程思政大方向的基础上,挖掘不同课程的思政育人特色元素。正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所要求的,“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实践发现,影响课程思政效果发挥的原因主要出在教学方法层面,如灌输式教学模式、上课照本宣科等。教学方法的科学性直接决定了课程思政的育人效果,这也是课程思政政策文件中,特别强调要“大力推进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模式创新”的原因所在。不仅如此,在教育部面向全国开展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上,更是将“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作为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选树的核心评价指标。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的统筹协调、同向同行,则是思政方法上的系统性的体现。思政育人并非仅仅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任务,专业课与思政理论课之间也并非割裂状态,而是共同服务于学生的价值观养成。正如论者所言,“‘课程思政’正是从战略的高度来构建高校的课程思政体系,把‘思政’分散到各门‘课程’当中,让每一门课都承担起育人功能”。各门课程围绕思政育人目标形成合力,同时又有所分工和侧重,从而形成主体多元、层次鲜明、内容丰富的“大思政”育人体系。
四、课程思政建设与理论自信培养的内在统一性
就理念与价值层面而言,课程思政是一种思政育人理念,致力于培育学生正确价值观,这与培育学生理论自信,具有方向上的契合性。就手段方法而言,课程思政对于思政元素的挖掘以及课堂教学的创新,对理论自信培育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一)课程思政与理论自信的内在契合性
首先是课程思政建设与理论自信培育的理念契合性。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学生理论自信培育的效果如何。学术话语权和学术理论范式的建构,往往受到一国文化传统、价值体系的深刻影响,而价值观的塑造,反过来促进理论自信的形成。其次是课程思政建设与理论自信培育的方向契合性。理论源于实践,引领实践方向并指导实践问题的解决,而实践则反过来检视和发展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建立在本土实践、本土经验的基础上的,是为解决本土问题而服务的。课程思政的重心在于价值观的塑造,对于新时期高素质法治人才而言,最根本的就在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信仰,二者具有方向上的一致性。最后是课程思政建设与理论自信培育的方法契合性。方法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主张通过思政元素的充分挖掘和教学渗透,将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有机结合,从而“使学生在专业能力养成过程中潜移默化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体悟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理论自信的培育,同样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将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思想文化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来,逐渐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充分理解和内心认同。
(二)课程思政与理论自信的内容一致性
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一样,理论自信也是思政元素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自信体现着方向的正确性,理论自信则体现着指导的科学性。理论推动实践工作的开展,而实践的效果反过来检视理论的科学性,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理论的内涵。“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理论正确才不会迷失方向。忽视理论指导,实践就会失去方向到处乱撞,最终碰得是‘鼻青脸肿’、得不偿失;不适合国情的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就会违背历史发展的规律,最终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更多的问题。”理论必须要从一国的实际出发,符合一国国情,能够解决一国实际问题。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错误的理论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应当引起反思,典型事例要数苏联的解体。戈尔巴乔夫时期的意识形态全盘西化、新闻媒体鼓吹西方政治经济学理论并进行西方价值观灌输,以及在错误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所实施的一系列政治实践,直接导致了苏联社会陷入混乱并最终走向分裂。因此,从历史角度而言,理论自信尤为重要。课程思政正是通过思政元素的充分挖掘与教学渗透,使学生对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制度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形成正确的认识,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增强学生自信心。课程思政的思政元素与“四个自信”具有内在一致性,并将其作为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要坚持的首要原则,“‘课程思政’就是在专业课教育教学中植入‘四个自信’这一‘思政元素’,将政治价值观教育润物细无声地融入专业教育之中”。
五、法学教育中理论自信的培育路径
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自信的培育,应当结合我国长期积累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在准确选取思政角度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思政环节设计,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思政元素入耳、入脑、入心。
(一)通过思政角度的准确选取培育理论自信
在思政角度的选取问题上,部分论者尝试通过划定思政元素的范围,以引导课程思政内容体系的构建。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每个一级指标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进一步分解细化为若干二级指标,并以这些二级指标构成思政元素“设计表”,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选取元素表中的内容进行讲解。但是,这样的思政元素挖掘会严重束缚课程思政工作的手脚。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体系定位、内容安排、培养目标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教师研究背景各异,不同学校的特色、自身定位也存在一定区别,这就决定了课程思政元素挖掘必然是多样化的状态。与其纠结于给思政元素的内容设置条框,不如转向思政视角的选择把握、方法的深入探索而更有实际价值。因此,《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中,对思政元素的挖掘选择问题,只是进行了大方向上的把控,表现为对课程思政建设的内容重点予以方向引导,兼顾了课程思政的共性与个性,给予了教师充分的发挥空间,以更贴近课程实际。
具体到法学教育的理论自信培育问题上,可以通过不同的课程类型予以针对性地设计。就理论法学的课程思政建设上,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精华,让学生了解我国法治理论生成的本土原因,树立问题研究的本土思维,及时凝练法治实践的本土经验,摆脱法学理论研究的“西方枷锁”,从而“不断生成能够准确表达中国法治思想、法治文化、法治思维的标识性概念体系,用中国话语表达中国理论,用中国理论解决中国问题”。我国法治文明发展史上,曾涌现许多先进法律思想,如先秦时期法家所主张的“法布于众”的法典化思想,“一断于法”的法治思想,以及“刑无等级”的平等思想,在当时有极大进步意义,并于今日之法治建设而言仍具有启发意义。又如我国西周时期就已出现的“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明德慎罚”的立法思想,蕴含着丰富的谦抑主义思想。可见,近代西方古典法学派的罪刑法定主义、平等主义、谦抑主义等思想理论,在我国法律思想史上已有体现,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中华法系,蕴含了丰富的法律思想与治理智慧,是先辈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因此,在理论法学的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思想的挖掘渗透,树立学生理论自信,是切实合理的思政育人视角。而在部门法学的课程思政建设上,可以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法学理论的先进性、法律体系的逻辑性、法律规范与法律实践的契合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不断摸索实践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适应我国法治实践的规范体系。在部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充分展现本土法学理论与法律规范的适应性,本土法学理论在解决中国实践问题上的契合性、有效性,以培育学生的法学理论自信。而对于西方法学理论,在避免全盘西化的同时,对于其中有助于解决中国问题的思想理论,也应当加以吸收和借鉴。
(二)通过思政环节的合理设计培育理论自信
在思政环节的设计上,应当以学生为中心,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以科学合理的方式促进思政元素入脑、入心。高校学生处于青年发展阶段,思维活跃,富有批判精神和创造能力,同时年轻气盛勇于探索但自我意识强烈,因此,需要顺应学生身心特点,“润物无声”地推进课程思政教学,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首先,科学处理思政元素与专业知识的关系,贯彻“隐性”融入原则。切忌将课堂教学异化为思政理论课教学,背离课程思政建设初衷。“思政元素的有机融入就是掌握好‘盐何时撒’‘如何撒’‘撒多少’,在‘润物无声’中达成育人之功。”就法学教育而言,教师可通过对课堂知识进行思想和理论的提升,展现专业知识背后蕴含的精神、价值、文化。在教学方法上,结合学生思维活跃、探索欲强烈的心理特点,从“介绍型”转向“探索型”教学模式,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主动发现法学专业知识背后的思政元素,鼓励学生分享心得体会,从而实现思政元素入脑、入心。其次,应当科学选择评价对象,创新评价方式,真实反映学生思政效果。为突出课程思政的重要地位,有论者提出将思政元素作为“教材讲义必要章节、课堂讲授重要内容和学生考核关键知识”。课程思政通过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目的在于培育学生正确的价值观,树立学生“四个自信”,这并非“关键知识考核”可以衡量的,价值观的培育不同于专业知识的考核,思政效果的呈现并非学生对于思政元素的“背诵”,两者并非同一层面的问题。因此,不宜以传统专业知识考查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课程思政考评。同时,课程思政的考核评价对象并非针对学生,而是授课教师,即以学生对思政元素的认可度,来反映教师课程思政育人成效。于法学教育而言,可以通过学生对我国法治理论、优秀传统法律思想文化的了解程度以及认可程度,来检视教师课程思政的水平以及效果。此外,教师在课程思政育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言传身教,以自身的典型示范,将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思政育人效果。如以学术交流、学术活动为契机,传扬我国先进法治理念与法学理论。在做学术研究的过程中,“应立足中国国情与中国实践,挖掘本土学术智慧,展示中国学术成果,彰显中国道路创新”,为构建中国学术话语体系、完善本土法学理论体系贡献力量。
六、结语
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学生理论自信,理念是前提,课堂是基础,方法是关键。随着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我们需要用中国话语为依托表达中国法治道路,以中国法治理论为引领凝练中国法治经验,为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法治智慧。高校法学教育事业,旨在为国家培养一大批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而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前提就在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课程思政的理念、方法正是为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政治方向的把握,提供了重要指引。法治人才理论自信的培育,应当通过科学的思政育人角度的选取、符合学生心理特点的丰富的思政环节设计,将思政元素自然“转化”入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思政元素入耳、入脑、入心。当然,目前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如何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课程思政意识和能力,如何使课程思政更加契合学生的需求和期待,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